背景

倫理與宗教課程的制定,建基教育統籌局於2005 年出版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及2007 年課程發展議會出版的《高中課程指引》,這兩份文件為三年高中學制的發展,策畫未來的路向,同時亦提出了一套由核心科目、選修科目、應用學習及其他學習經歷組成的課程架構建議, 以切合學生的興趣及性向。

 

倫理與宗教科是三年制高中課程的選修科之一, 它建基於目前施行的中四至中五宗教科(基督教)課程(1998 年實施)、《佛學》(香港考試及評核 局中學會考課程,以及2001 年實施的高級補充程度倫理及宗教科課程)。它亦參照了教統局於2002 年起建議學校使用的《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 中一至中三)》提出的方向,進一步發展學生在第三學習階段已具備的倫理及宗教的知識、技能, 以及價值觀與態度。

 

本課程及評估指引勾畫本課程的目的和在高中程度的學習重點與成果。本指引列出詳細的「說明」、「要點」及「聖經索引」( 選修部分一, 單元二:基督宗教),對評估架構亦有詳盡的闡述。規範倫理學和個人及社會問題是本課程的必修元素,倫理的研習為價值的形成和判斷奠定基礎。本科對現今社會具爭議性的倫理議題的討論,可以幫助學生面對有關的疑問與衝擊,對學生的社交、道德及靈性發展甚為重要。選修部分中的「宗教傳統」和「宗教體驗」為學生提供選擇。學生可組織相關的體驗學習活動,從而 對宗教傳統在日常生活中的體現獲得實踐經驗。

 

倫理與宗教科是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中的選修科之一,旨在幫助學生探索有關意義、價值觀和人生目標等問題。本課程致力培養學生的洞察力,使他們能夠在道德與精神生活及獨立自主方面獲益, 從而可以在多元化的香港社會、文化和政治情境中充滿意義地生活。

倫理與宗教科

課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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